2007年我院毕业的大专生,截止今年6月30日,两年择业期已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届学生的纸介档案,无条件打回户籍所在地的人事局大分办。如有不愿意打回原籍的同学,请于2009年6月30日前来学校领取档案。希望各系部积极配合,通知到每个学生。
中专生领档案需提供:
1.毕业证原件;
2.报到证原件;
大专生领档案需提供:
1.毕业证原件;
2.报到证原件;
3.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的调档函;
4.个人申请;
注:大专生的人事档案原则上不能个人自带,由省机要局转发;在2年择业期档案由学校保存,不收任何费用,2年后打回原籍人事局大分办。
yh1122银河国际档案室
200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