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yh1122银河国际教育的重要论述、yh1122银河国际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中共中央yh1122银河国际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结合区域发展问题,突出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发挥校级科研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学校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区域学术,更好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202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锚定“两个确保”、持续实施“十大战略”、深入推进“十大建设”,聚焦我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校教育发展重大需求、重大战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进行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研究。着力进行前瞻性、针对性、战略性、应用性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推进我省、我市、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和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立项申报工作要求
1.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培优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培优项目为省部级培育项目,将在省部级项目立项申报评审中优先考虑。项目研究起止时限一般不超过1年。
2.项目申报要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新颖、论证充分、富有创新性,并在调研和查阅资料的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的解决途径和方法,形成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3.每人仅限主持1个项目,已经立项的项目,不重复立项;已经立项并结题的项目,无新的改革内容,不再立项。
4.申报者可按照《yh1122银河国际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围绕选题指南,可自行拟定题目。也可自选选题方向。
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面向全校所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教师,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最多不超过5人。项目结项需完成项目的立项内容,取得预期成果,重点项目至少公开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CN刊物论文1篇。
5.项目申报者认真填写《yh1122银河国际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yh1122银河国际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论证活页》并按要求打印。
四、结项申报具体要求
1.结项材料需同时具备纸质文稿和电子文稿,纸质文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2.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需要提交知网查重检测报告首页,重点项目、培优项目检测报告相似比≤20%;一般项目检测报告相似比≤30%。
3.按照《yh1122银河国际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提交相应类别的研究成果。
五、材料报送要求
1.2024年度校级基金项目立项申报材料
汇总表1份(部门签字盖章)、申报表1份、论证活页2份,材料均双面打印,并提交电子版(部门申报材料压缩包,以“部门+2024校级基金项目立项+数量”命名,压缩包中个人申报材料后缀为.doc格式,名称为“序号+项目名称+主持人”,汇总表与材料的序号一致)。意识形态审核表1份(部门签字盖章)。
2.校级基金项目结项申报材料
汇总表1份,结项报告1份,匿名结项报告2份,材料均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部门申报材料压缩包,以“部门+校级基金项目结项+数量”命名,其中个人申报材料后缀为.doc格式,名称为“序号+项目名称+主持人”,汇总表与材料的序号一致);知网查重报告首页1份(部门盖章);意识形态审核表1份(部门签字盖章)。
3.报送方式
项目立项和结项材料按要求提交,6月18日前送至科研外事处,电子版发送到:kywsc1010@163.com。以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行政楼10楼科研外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61130070
科研外事处
2024年5月27日